根据生物物理所第九届所长第61次所务会对2015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决议,各有关部门在2016年新年伊始就内审整改建议展开了部署与推进。 一、 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担当部门 1月8日,研究所发布2015年内部审计问题整改,要求各有管部门按照“个别问题具体问责”、“共性问题改革制度”、“体系问题培育文化”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加强整改力度。 1月15日,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力同志代表所务会向研究所处长联席办公会传达了所务会审议通过的“生物物理所2015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同与会同志逐条研读审计整改建议,现场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同时,刘力还传达了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小组2015年第二次会议纪要的内容,就小组提出了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部门与推进节点。 二、 勇于担当、研究部署、协同配合 1月19日,科学技术处召开处务会,对审计整改建议及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小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向纪监审办进行反馈。 1月27日,科学技术处联合财务处召开工作交流会。对“固定资产与试剂耗材采购”、“经济合同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审计发现中体现出来的制度衔接、管理失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与举措;向纪监审办公室就2016年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提出了极具代表性和操作性的建议。 会议还遵照徐涛所长在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上关于“改变科研管理模式、科学编制项目预算保障科研经济真实、合法、有效”的要求,针对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顶层设计”、“科技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密切配合”等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随着具体问题的陆续整改完毕,制度性、体系性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但是审计整改不能急功近利、盲目追求短期效果,而应建立长效机制。目前,生物物理所正从落实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确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这个整改工作的“牛鼻子”;秉承管理工作要围绕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创新的宗旨,着力推动整改工作与科技创新价值链有机融合,努力形成“驱动效应”,让日新月异的科技创新成为检验风险防控管理实效的标准。
处长联席会
对接座谈会 供稿:党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