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所职工:
经所务会研究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我所职工班车实行凭证乘车。所有乘坐研究所职工班车的职工需办理当月乘车证。
从即日起,烦请乘坐职工班车的职工务于本周内(2009年1月5日—9日)到财务资产处办理职工班车乘车证。乘车证仅限本所职工个人使用,收费标准为30元/人·月。
以后,每个月职工班车乘车证的办理时间为当月第一个周(可一次办理多月乘车证,遇到节假日办证时间顺延);过期不办者不能乘坐职工班车。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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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