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沙集团1862cc的委托,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和《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对该单位的“金沙集团1862cc2023年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评选项目”进行竞争性选择,结果如下:
1. 委托人:金沙集团1862cc
2. 项目名称:金沙集团1862cc2023年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评选项目
3. 项目编号:XDZB-ZKY2023001
4. 中选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 定期存款期限:不超过1年。定期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使用的,委托人根据中选银行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超过2年。
6. 联系方式
1)委托人信息
名 称:金沙集团1862cc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15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64888475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闵涵雅,徐静 68798139、68798105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