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及研究所关于“推进‘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个性化责任的通知”(详见http://intra.ibp.cas.cn/znbm/zhc_116107/tzgg_116114/201603/t20160303_327785.html)安排,所领导、有关部门及责任人陆续开展了相关工作,现有关情况通报给大家(详见附件)。
提醒各研究组及管理支撑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4月15日前分类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并报纪监审办公室备案。
中共中科院生物物理所纪委
2016年3月29日